阅读次数:2141 发布时间:2015-08-04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设施园艺优质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加强设施园艺优质产品和技术的品牌建设,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发起,经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批准,决定成立“中国优质农产品协会设施园艺分会”。现公开征集设施园艺分会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的任务
在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的领导下,设施园艺分会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扶持设施园艺优质产品的品牌培育工作。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和政策辅导;帮助会员单位协调或组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相关认证服务工作;在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优质产品的评价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对优质产品品牌进行宣传。
(二)向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产业发展诉求。分会承担会员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桥梁工作,收集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发展诉求,协助推动设施园艺产业扶持政策的完善。
(三)开展设施园艺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制定工作。以专家委员会为依托,以现有设施园艺产品标准为基础,在会员内部整理、学习和贯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补充。
(四)组织国内外信息与技术交流活动。通过会议展览、考察交流、培训学习、互联网平台建设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搭建设施园艺全产业链技术交流平台,搭建国际化的市场信息交流平台,为会员推广技术、拓展市场提供帮助。
(五)开展行业综合服务工作。面向会员,开展政策与法律咨询、行业大数据分享服务工作。通过标准制定与贯彻、行规行约的制定与贯彻,在专家委员会的支持和监督下,维护会员利益。
二、会员的类型
以下类型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加入分会:
(一)从事设施园艺种植生产的组织和个人;
(二)从事设施园艺装备技术、品种繁育、栽培技术的研究机构;
(三)从事设施园艺农产品产地加工和销售的组织;
(四)从事设施园艺装备和生产资料生产的组织;
(五)设施园艺相关推广服务部门,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
三、入会标准
(一)申请入会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组织;
2.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记录;
3.是上述五类类型之一;
4.自愿遵守协会章程及分会管理规定。
(二)申请入会的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是上述五类单位内的从业者;
2.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以单位入会);
3.无违法记录;
4.自愿遵守协会章程及分会管理规定。
四、申请程序
有意愿加入本分会的单位和个人,请准备:
(一)企业简介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三)法人代码复印件1份;
并填写《入会申请表》传真、邮寄至分会筹备工作组。电子版可发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崔光淇
联系电话:0165910066-2964 传真:0165922393
电子邮箱:168130857@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邮 编:100125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设施园艺分会筹备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