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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圈   2016/03/07

“民以食为天”,但农民都进城了,谁来种田?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今日在“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总的方针就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让科技机械现代因素融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水平。

农民进城后,农村的资源配给更合理,进城打工和留下来的农民都能增加收入,形成城乡互补。韩长赋表示,“中国农村总体劳动力还是多的,欢迎在外打工的农民、大学生投资农业、从事农业,经营现代农业。有了一批新农民,地是能种好的。”

此外,2015年,中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历史性的12连增,产量12429亿斤,但进口同时也增加了,这又是为什么呢?韩长赋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解释道,主要原因是国内粮食生产成本高,国外的粮食价格便宜,更有竞争力。“但总的来看,进口总量只占小部分,拿大米来说,进口量只有60多亿斤,进口最多的是大豆,有8000多万吨。我们认为,需要适度进口但不依赖进口,粮食安全战略就是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中国人的饭碗还要端在自己的手里,饭碗里还要主要装我们自己的粮食。十三五期间,粮食生产不追求连年增产,但必须保持稳定,尤其是产能要巩固。”


【新闻延伸】

职业农民,是具有新理念、新技能的新型农民。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可以造就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以农业为职业的新型人才,并由他们带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同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了100个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目的就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这个既迫在眉睫又事关大局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农业的未来,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寄托在新型职业农民身上。

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

1、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

2、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

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

4、具有“能创业”的特点。

5、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

6、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


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要有新观念主体观念、开拓创新观念、法律观念、诚信观念等。

2、要有新素质科技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

3、要有新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能力、农村工业化能力、合作组织能力、特色农业能力等。


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三类

1、生产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的群体。

2、服务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并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群体。

3、经营型职业农民有资金或技术,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群体。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本形式和途径

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未来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还是一支新生力量,需要在实践中给予更多的帮扶、鼓励与培育。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2、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培养职业农民素质。(重点抓好普及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学历教育)。

3、创新培育培训内容和方式。

4、专业合作组织、典型示范引领、创业实践助推新型职业农民成长。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哪些重要意义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首要的是劳动力统筹,在让一批农村劳动力尽快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时,必须提高农业、农村吸引力,让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农户,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是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同时,从“三农”政策实施来看,要通过政策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倾斜”,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三农”政策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一项简单的教育培训任务,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是要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鲜明特征决定的,要做到“教育先行、培训常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应从三方面考虑:一是对种养大户等骨干对象,要通过教育培训使之达到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二是对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从业培训,使之更好地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三是对所有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经常性培训,使之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认定管理。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认定,才能确认新型职业农民,才能扶持新型职业农民。一是明确认定条件。二是制定认定标准。三是实施动态管理。

扶持政策。制定扶持政策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配套真正具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打造一支用得着、留得住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主要包括土地流转、生产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