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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大理日报   2021/08/18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鹤庆县先行先试,积极行动,成立了鹤庆县乡村振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鹤庆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的工作方案》。

《鹤庆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的工作方案》明确,要紧紧抓住云南省在过渡期提出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机遇,结合鹤庆县实际,全面推进“1+12+52”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工作。乡镇要成立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创建方案,明确年度实施内容、资金筹措、项目管理、村民参与机制等事项,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强化协同推进,做好组织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指导工作。要加强协同配合,高效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要加强资金整合、强化融合创建、明确时间节点,把全县各类示范创建融合起来,特别是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示范创建融合起来,一并打造、一并实施、一体推进。要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任务。

据悉,鹤庆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力量,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在创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对松劲懈怠、推诿扯皮、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及时的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