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展馆北里12号通广大厦15层,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设施农业分会
邮编:100125
电话:010-53675071
邮箱:ssnyfh@vip.163.com


当前位置:

周长吉   2019/02/13

来源:

   温室园艺·农业工程技术2019年第1期

作者:

    周长吉

摘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严重冲击了耕地红线。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2018年9月14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2018〕3号),要求从2018年9~12月在全国范围内重点针对以下三类问题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①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②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③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阅读原文,点击这里